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
作者:减负办 文章来源:娄底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: 2016-11-08 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娄减负办〔2016〕6号
娄底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
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县市区人民政府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、万宝新区管委会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,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系列部署,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“联席会议”)近日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工信部运行函〔2016〕430号),决定于2016年第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督查内容和重点
各地区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、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,围绕联席会议2016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,特别是降低企业成本、推动普遍性降费、清理涉企保证金、整治违规行为、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开展的工作、取得的成效、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。重点包括:
(一)开展降成本减负担工作情况及成效
1.落实国家出台的降成本、减负担政策措施(包括减税降费、降低社保费率、降低融资和用能成本等)情况及成效,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的数额。
2.本地区采取的降成本、减负担政策措施情况及成效,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数额。
(二)完善和实施清单制度情况
1.是否建立完善的涉企清单制度(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性基金、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、行政检查等清单),是否形成统一规范的格式,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机制。
2.清单制度执行情况,是否对清单进行过宣传,是否对清单执行情况进行过检查,有无清单外的收费行为,是否进行过查处。
3.涉企检查和行政罚款等清单制度建立情况。
(三)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情况
1.涉企保证金自查清理情况,包括清理、取消、合并涉企保证金项目数量,涉及的部门、金额(估算)等。
2.查处违规收取保证金案件的情况。
3.对拟保留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建立清单的情况,何时能公布清单,清单中保证金项目数量、涉及部门、金额(估算)等。
(四)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
1.清理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收费情况,取消依托行政职权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量。
2.推动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脱钩情况,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情况。
3.清理规范金融、能源、进出口等领域涉企收费情况。
(五)整治涉企乱收费、乱摊派等违规行为情况
1.建立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情况。
2.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数量以及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。
3.查处、曝光案件的数量,典型案件情况和整改结果。
4.依托审计工作查出的违规收费情况和处理结果。
(六)减轻企业负担机制体制建设情况
1.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情况。
2.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工作情况。
3.建立案件督办制度情况。
4.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情况。
二、督查步骤及形式
联席会议本次督查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到2016年12月底结束,分为自查自纠、实地督查、整改治理三个阶段。
1.自查自纠(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)。各县市区、市直各成员单位要对照督查重点和督查明细表,并结合《2016年娄底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》,逐项进行自查,确保各项内容都有相关的文件、数据和案例支撑。在自查中发现的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要及时纠正,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、乱摊派问题进行严肃查处,并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。要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和重点,全面总结各项工作进展及成效,分析存在的问题,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,形成总结报告,并认真填写专项督查有关调查表(见附件)
2.实地督查(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)。联席会议将组织若干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,具体督查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。请新化、冷水江做好相关准备,各准备好一个典型企业近两年的收费明细材料备查。
3.整改治理(12月份)。结合自查自纠和实地督查情况,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整改治理,对查实的涉企乱收费、乱摊派行为,以及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,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请各成员单位、各县市区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总结汇报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。各县市区减负办要及时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,争取工作支持。
2.请各县市区、市直成员单位务必在11月11前将2016年总结报告和专项督查有关调查表(见附件)报送市减负办。本通知电子文本已上传至市减负办邮箱:txb8311210@163.com(登陆密码为txb123456),请各单位自行进入邮箱在“文件中心”下载相关表格。
3.市减负办联系人:彭鹏;电话:0738-8311210,18973872304;材料报送邮箱:txb8311210@163.com
附件: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明细表
2016年11月7日
娄底市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印发 |
附件
2016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明细表
一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
制定的实施方案(文件名称、时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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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发的文件(文件名称、时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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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开的会议(会议名称、时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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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的自查、督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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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开展降成本减负担工作情况及成效
(一)降低税负
政策措施 |
是否落实 (是/否) |
涉及企业数量(家) |
预计减轻企业负担(元) |
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,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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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的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、营业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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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内(含30万元)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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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税收减免政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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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减免收费
政策措施 |
是否落实 (是/否) |
涉及企业数量(家) |
预计减轻企业负担(元) |
停征价格调节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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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、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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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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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,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,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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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或停征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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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等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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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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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,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、文化事业建设费等5项政府性基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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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规定比例、在职职工总数不超过20人的小微企业,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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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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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降低企业人工成本
政策措施 |
是否落实 (是/否) |
涉及企业数量(家) |
预计减轻企业负担(元) |
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%降至0.7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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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生育保险费率降到不超过0.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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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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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%—1.5%,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.5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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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1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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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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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降低企业用能成本
政策措施 |
是否落实 (是/否) |
涉及企业数量(家) |
预计减轻企业负担(元) |
降低电价幅度 |
分/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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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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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其他降成本减负担政策措施
政策措施 |
实施时间 |
涉及企业数量(家) |
预计减轻企业负担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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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实施清单制度情况
(一)涉企收费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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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数量(个) |
是否涵盖本地区所有收费项目 |
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 |
公示方式及地点/网站 |
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|
政府性基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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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事业性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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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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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行政审批事项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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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数量(个) |
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 |
公示方式及地点/网站 |
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|
行政审批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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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前置审批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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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收费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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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政府定价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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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行政检查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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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数量(个) |
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 |
公示方式及地点/网站 |
最近一次更新时间 |
行政检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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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请将上述清单明细随表一并上报。
四、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及清单制定情况
清理、取消、合并的涉企保证金项目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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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减轻企业负担金额(估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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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处违规收取保证金行为的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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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公布保留的涉企保证金项目清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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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拟)公布的涉企保证金清单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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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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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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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体规模(估算金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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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整治乱收费、乱摊派情况
是否建立企业举报、查处、督办机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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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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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已查处和曝光的案件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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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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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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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托审计工作查出的案件数量(及金额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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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:已查处的案件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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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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典型案件情况及处理结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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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
联席会议机制有无变动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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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有,具体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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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有专门处室从事减负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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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专人从事减负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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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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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督办件的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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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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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及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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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开展企业负担调查工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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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查企业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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